被炒教師申訴署投訴教局 斥未負監察職責
【明報專訊】教育局早前確認,李求恩紀念中學解僱體育教師孫國裕時違反《資助則例》程序,教協批評局方未有推翻學校解僱決定,將之當成勞資糾紛處理,孫指已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局方行政失當。
校方:解僱經法團校董會議決
校方回應,就教育局要求該校就警告教師及通報當局一事作修正及跟進,校方正積極跟進與檢討,又重申解僱決定經法團校董會議決,有按《資助則例》辦事。校方又指尊重任何人士循正當渠道申訴,但不宜無端騷擾同學的學習情緒,影響教師的教學思緒。
教育局稱已就有關個案向校方發出警告信,要求提交改善計劃,確保類似情况不再發生;局方已向學校提供有關員工管理及終止聘用事宜專業支援,助學校加強管理。由於僱傭事宜涉及《僱傭條例》,該教師可考慮就解僱事宜透過《僱傭條例》與校方跟進。
教局:已發警告信並提供專業支援
教育局在10月向教協覆函交代孫國裕被解僱一事的調查結果。教協引述局方指出,學校在解僱孫前未有向他發出口頭及書面警告,亦沒向局方通報,總結校方在解僱程序上明顯違反《資助則例》。至於學校以安排學生參與高危活動為由解僱孫,局方指事件屬僱傭合約事宜,不作評論。據孫指出,他在校時為學生統籌暑假體驗營,主辦單位安排獨木舟、騎馬和踏單車等活動,被校方指屬高危,其後取消有關活動。
教協:當局應推翻解僱決定
教協會長馮偉華昨聯同孫國裕舉行記者會,馮指教局既認同解僱程序違反則例,應推翻校方解僱決定,但僅要求校方「跟進及修正」,未有其餘跟進行動;又指教局有責任及能力判定什麼是「高危活動」,但其調查結果未有評論解僱原因,只指屬勞資糾紛,他批評當局卸責。
孫國裕昨亦稱,上星期已親身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教局行政失當,沒有肩負監察資助則例的職責,有望下周得知會否立案。教協擔心日後有同類事件,局方亦不積極處理,因此會發起業界簽名運動,要求教育局正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