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 廣東東莞6歲男童小彤由於長得太高,在乘坐東莞軌道交通2號線出站時被安保人員截住,並以逃票為由罰其父母補交雙倍車資。小彤父親徐男入稟起訴東莞地鐵運營方歧視兒童,要求對方賠禮道歉,並退還罰款。案件前日開庭,目前正進一步審理中。 案情指,今年9月24日,家住東莞南城蛤地的徐男一家人乘坐落成通車不久的東莞軌道交通2號線出遊,惟在旗峰公園站出站時,徐男一家被安保人員截住,並對小彤進行量高。經測量,小彤身高為1.25米,比免票標準高5厘米,安保遂按規要求徐男懲罰性補交兩倍成人票價錢,即6元人民幣。 徐男認為,兒子在進站時未有人告知要買票,且地鐵站並無張貼具體的票價收取標準;而兒子處於成長階段,家長也未必能絕對掌握兒子的身高,所以並非刻意不購票,即使要補票,按照大人的票價補交即可,但地鐵職員卻視他們是惡意逃票而罰雙倍,讓他不能接受。且根據國家甚至世界上通行的法規,兒童乘坐飛機火車都是半價優惠,東莞軌道交通公司的做法是歧視兒童侵犯其子作為兒童的權利。 東莞軌道交通公司兩名工作人員在庭上表示,其實公司有在入口的LED屏幕上播報票價收費標準,而且在購票機上也可以看到,事件中工作人員只是嚴格照章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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