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卑詩省消費者保護局(Customer Protection BC)昨日公布指出,一間位於高貴林的旅行社高明旅遊(Golden Travel Ltd.)已暫時被停牌,消費者保護局並已開始對該旅行社進行調查。
該局同時呼籲已透過該旅行社購買機票、預訂酒店或旅遊行程,但還未有出發的市民,必須確認費用是否已付給航空公司或酒店等。若市民使用信用卡後發現旅行社未提供服務,則應向信用卡公司聯絡要求退款。
該局發言人Tatiana Chabeaux-Smith對本報指出,有關停牌決定,是在接到一名消費者的投訴後作出。從有關投訴內容,該局認為需要調查,所以決定先停牌,以保護市民權益。
她說,由於對旅行社的調查才剛展開,暫時無法向公眾提供更詳細的細節,但可以說的是,已經有一些消費者因為該間旅行社的操作而受到影響,因此,該局認為需要立即暫停該旅行社的商業牌照(business license),直到該局更了解受影響的情況為止。
消費者保護局並對使用該旅行社的消費者作出呼籲,以及建議立即行動。建議指出,如果消費者已經透過高明旅遊購買機票、預訂酒店或預訂行程,但仍未出發者,則應該確認行程當中的每一項訂位,確定費用均已經繳付給航空公司或酒店,或是旅遊行程負責收費一方。
如果無法確認訂位,消費者應與航空公司或酒店聯絡,看看他們能否提供重新訂位的安排,同時,應聯絡其他有卑詩省牌照的旅行社,可否由他們重訂行程。
Tatiana Chabeaux-Smith說,如果消費者發現透過高明旅遊預訂的各種行程無法確認,或是有關服務根本未有提供,她建議消費者應採取步驟要求退款。
她說,如果機票或旅遊行程是以信用卡支付,消費者應致電信用卡公司要求退款;如果消費者購買其他旅遊保險,則應該與保險公司聯絡,看是否能夠對未被提供的服務收費部分提供理賠。
她指出,如果消費者要求退款或理賠的行動均未成功,則可以向卑詩省的旅遊保護基金(Travel Assurance Fund)申請理賠。
根據規定,消費者必須在旅行社收費而能未提供服務後的6個月內,向旅遊保護基金申請理賠,每人最高賠償金額為5000元。
根據商業登記資料,高明旅遊旅行社於2004年開設,負責人的名字拼音顯示為華裔。
本報昨日曾致電與高明旅遊 Ltd.同名的旅行社,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講中文,她在得知是本報致電查詢,即表示不方便說話且掛斷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