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飛:民族自決也是港獨 梁振英稱23條立法有現實意義
【明報專訊】今年有不少主張自決的議員晉身議會,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昨一槌定音,指「民族自決」的「本質也是港獨」。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亦稱,「自決」與「分離」一步之差,促應就《基本法》23條立法。對於港府有否受到中央壓力要推行23條立法,特首梁振英回應說,最近香港出現港獨和分裂國家的主張,相信會令中央政府認為23條立法不止是一個未完成的憲制責任,「而是有了現實意義」。
朱凱Y﹕續講民主自決
不過,主張「自決」的立法會議員朱凱Y反駁稱,他們是主張「民主自決」並非港獨,而是市民有權選擇政治前途。朱也強調多名「民主自決」議員包括香港眾志羅冠聰和劉小麗,合共是手持十多萬票的民選議員,「我們一定會繼續在立法會內講民主自決」。朱指未來一定要爭取修改《基本法》。
朱凱Y又說,羅冠聰、劉小麗及他都是在「釋法的射程範圍」,認為最終所有爭取民主的舉動,都會被視為港獨。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質疑梁振英指23條有「現實意義」的說法,是為了以落實23條立法作為競逐連任的承諾,游說中央同意梁振英連任。
李﹕反動勢力回歸前已在
李飛昨在記者會上,主動為「民族自決」定調。他指香港出現兩種「港獨」表現,一種是公然打「港獨」旗號,另外一種就是散佈香港「民族自決」等主張,指「本質上也是港獨」。李表示,回歸前香港就存在一股反動勢力,他們不認同「一國」,以各種包裝口號,想侵蝕「一國兩制」。他指這思潮並非現在才出現,但過去沒有公開,認為這些年輕人是受到「有組織的灌輸」。
饒戈平﹕自決與分離只差一步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在北京亦和應,「民族自決」是「民族獨立」的先決條件,與「分離只差一步」,強調「香港從來不是獨立民族」。饒進一步指出,「港獨」鼓吹國家分裂,但香港在制裁該行為上是「空白、有缺陷」,因此要盡快就23條立法。
雖然釋法中指明,議員宣誓後如有違反誓言行為,要依法承擔責任,但饒戈平承認,現仍只能透過《基本法》79條,即要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通過才能褫奪其議員資格。若議案無法通過,則要容忍港獨聲音在立法會大作文章,日後正常運作會嚴重受損害。
對於政府有否受到中央壓力要推行23條立法,特首梁振英在記者會上回應說,23條立法一直都是香港的責任,指最近香港出現港獨和分裂國家的主張,相信會令中央政府認為23條立法不止是一個未完成的憲制責任,「而是有了現實意義」。梁振英又說,相信香港市民現在已看到有人搞分裂國家和港獨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