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省梅迪辛哈特24日加新社電)一個性少數群體專家指出﹐阿爾伯達省兩名家事法庭法官在聆訊監護權案件時裁定﹐兒童生為男孩﹐不得在公共場所穿女服。法官抱着那樣的性別觀念﹐有必要受教育。
該案涉及梅迪辛哈特(Medicine Hat)一對夫婦﹐兩人為5歲兒子的監護權打官司。女方支持孩子的意願﹐同意他的女孩裝扮。但男方不認同﹐指兒子混淆性別﹐是妻子之過。
一名法官去年裁定﹐男孩只可在私人場合穿女服﹐另一名法官其後維持原判。第三名法官最近取消禁令﹐說男孩可以選擇裝束。
阿爾伯達大學性少數群體研究與服務研究所的威爾斯(Kris Wells)說﹕「不應作出這種裁決﹐尤其是人權法律已修訂﹐應挑戰和糾正這類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