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牙山五壯士案 史學家堅拒道歉
遭最高法強制執行
【明報專訊】 中國最高法院近日發布公告稱,「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被告、歷史學家洪振快在終審判決後拒絕執行判決,已被強制執行。而這宗被視為「政治判決」的當事人洪振快上周五發文透露,為應對當局強制執行,他曾發起網上募捐,以體現公民不服從精神,不執行不公義之新文字獄判決,由公眾支付執行費,等於本人始終不認可、未執行該判決。
據美國之音報道,曾任改革派雜誌炎黃春秋執行主編的洪振快,10月22日在「雖是螻蟻,也要尊嚴─致師友」的文章表示,最高法10月19日上午召開發布會,第二天他便接通知稱在三日內刊登強制執行公告,21日公告見報。而強制執行由最高法直接操刀,實在讓他「受寵若驚」。
洪振快星期天表示,最高法直接處理「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顯示當局要用司法手段阻遏民間對一些歷史問題真相的探討和研究。他說:「22號最高法又發表了一個評論員文章,說要對相關的研究進行震懾,要產生震懾,就是要震懾對歷史的探究了。這樣的一個做法,它是在用司法權力來干預學術研究,壓制大家對真相的探索,威脅歷史研究,威脅公眾。我感到非常非常遺憾。」
引發海內外廣泛關注的紅色經典「狼牙山五壯士」的後人起訴歷史學者、專欄作家洪振快案,西城法院6月27日一審判決,要求洪振快判決生效後三天內,在媒體刊登公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北京二中院8月15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洪振快上訴,維持一審原判。有分析表示,此案是迎合當局打壓所謂「歷史虛無主義」和捍衛中共意識形態的政治判決。
洪振快曾表示,他會根據法律規定,向高院提出申述,要求重審該案。洪振快星期天表示,北京高院已經就他的申訴立案,而最高法的決定直接斷絕了司法程序。
他說:「本來這個案子的執行,應該是由西城區法院執行的,最高法是不能干預這樣一個執行的。而且,我已經向北京市高院要求再審,有這個要求了,而且已經立案,結論還沒有出來,它(最高法)已經就定了基調了。我向北京市高院要求再審,肯定就不會有任何結果了。所以我覺得,最高法這樣的做法是非常非常不妥當的。」
此外,洪振快在他的文章中還透露,由於有律師告知官方若使壞,執行費或可達百萬元,而第一次執行談話,法官要求幾天後即帶錢過去,愈多愈好,多退少補,所以只好籌款。
洪振快表示,網上募捐的另外考量是測試公意,彰顯誰真正代表「公共利益」的民意。洪振快透露,從9月22日晚7點半發布籌款消息,到次日下午1點止,在不足18個小時內,共有300多人慷慨支持,總數達6萬8千多元。除去強制執行費用1304元外,餘款甚豐,準備成立監督小組,決定如何支持公益或退還網友。
洪振快強調,平民百姓雖是螻蟻,但也要有尊嚴地活著,擁有學術、言論和思想自由是基本尊嚴,將為擁有這尊嚴不懈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