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早於特首梁振英提出司法覆核前,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午已裁定議員劉小麗的宣誓無效,連同青政梁頌恆、游蕙禎、獨立姚松炎及民建聯黃定光,准許5人在今日立法會會議內重新宣誓。但梁又向上述議員發出「最後警告」,強調宣誓若再被他裁定無效,便將事件交由政府決定是否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撤銷議員資格。 梁昨裁定劉小麗宣誓無效 羅冠聰過關 新一屆議員的宣誓爭議,除了梁頌恆、游蕙禎、姚松炎在上周三確定宣誓無效,以及黃定光因誓言漏讀「香港」兩字要求重新宣誓,建制派亦要求重新裁定獨立劉小麗、香港眾志羅冠聰的宣誓效力。秘書處昨日公開一份33頁「主席裁決」的相關文件,顯示6名議員的宣誓紀錄、梁君彥對6人的裁決(見表),及秘書處與外聘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又透露姚松炎及黃定光早前已要求重新宣誓。劉小麗及青政兩名議員則在昨午5時許,向梁君彥去信提出宣誓申請。 姚松炎早要求再宣誓 劉游梁昨申請 梁君彥重新審視劉小麗及羅冠聰的宣誓後,認為劉小麗「只是一字一字」讀出誓言,客觀上難以明白其誓辭,認為她與梁頌恆、游蕙禎一樣,宣誓行為顯示她「並非嚴肅看待誓辭,而且無意受誓言約束」,遂裁定其誓言無效。但他認為,羅冠聰雖以變調讀出「中國」(羅當天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字,在考慮他的宣誓方式及讀完所有誓言後,接受他的宣誓為有效。 被問及議員重新宣誓過程中,可停頓多少秒才喊口號、可相隔多少秒逐字讀出誓言等監誓標準時,梁君彥稱情G「千變萬化」,認為「今日我講一個數,佢就用另一個數字做」,所以無法具體說明監誓標準,但強調會客觀判斷議員是否令監誓人信納他明白宣誓的嚴肅性,並公開承諾他願受嚴肅的責任約束。 梁又指出,議員提交的書面要求毋須列明原因,但強調可重新宣誓的機會「不是無限,同埋唔多」,若議員今日的宣誓再被裁定無效,則會引用《議事規則》第1條,即不允許相關議員出席會議,隨後交政府決定是否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撤銷議員的資格。他稱「不可以說是最後一次」,但希望議員按法規嚴肅宣誓。 立法會亦外聘資深大律師翟紹唐及大律師陳浩淇提供法律意見,二人表示雖未在議事規則中找到任何有關宣誓方式的規格,但認為議員使用標語和衣服上的信息,不應對會議造成不合理干擾,或損害議會尊嚴,又認為議員應「確切根據誓言宣誓、不多不少」,議員宣誓也應將「誓言當作誓言,而非讀出一串文字」(見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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