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企不能變身外國公司避稅
財政部新措施出台
【明報專訊】美國政府最新出籠的企業稅制新規例於周四公布,旨在阻止美國企業以避居外地來壓縮繳稅額,新例主要針對一種名為「盈利剝離」的節稅技術。
在新稅法建議提出六個月之後,美國財政部言出必行地迅速推出此對抗避稅規例的最終版本。儘管商業團體和國會共和黨議員剛於上周要求押後,也不予寬貸。
美財政部長Jack Lew告訴記者說︰「多年來,政府不住呼籲稅制改革,以修補我們破損的徵稅系統。然而,在國會不作為之下,財政部便須負起責任,運用我們的權力,去保衛稅基。」
商界說客表示,新例很可能在法庭上受到挑戰。當一家美國公司被一家規模較小的外國公司收購,而該外國公司的總部又是一個低稅率國家的時候,美國公司的根據地便搖身一變為外國,避稅行為因而成立,因為兩家公司合計的美國整體應繳稅額會大減。
此種行為始於1980年代,但近年突見避稅成風,美國財政部因而採取了一連串措施,去作出應對。周四發表的新例最終版,也是其中一環。新例建議於今年4月披露,當時已引致美製藥商輝瑞(Pfizer Inc., 代號PFE)與愛爾蘭的Allergan Plc(代號AGN)總值1,600億美元合併交易流產。
財政部又於4月實施一個臨時規制,阻止外國公司進行連環式稅務錯位;預料相關法規的最終版本會於今年稍後完成。
當一家新的「錯位」外國公司的美國子公司將美國國內利潤以「可扣稅利息」的形式付予海外母公司之類時,便實現利潤剝離。
今趟新推出的最終版法規會將某些債務列為股權,並將豁免徵稅的利息償付改為須徵稅的股息。包美國總商會在內的多個商業團體,都曾發出警告說,新規例可能對以美國為基地的跨國公司的現金管理造成負面影響。並會令廣泛種類的工商業蒙受非本意的損害,因為新例會產生巨量的繁文縟節。
不過,財政部官員則指出,新例有效應對了有關受規管金融及保險機構的豁免、現金積集、短期債務、美國公司與外國部門之間的交易、僱員取得股權的薪酬計劃以至其他操作等多個方面的憂慮。
新例亦放寬了對企業呈交公司間貸款文件的要求,並將呈交期限延遲一年至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