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曾屬英聯邦
英聯邦 ( The Commonwealth )1949年成立,現由53個主權國家(包括屬地)組成,遍佈非洲、亞洲、美洲、歐洲及太平洋地區,有富裕國家,亦有發展中國家,但同樣遵從《英聯邦憲章》中列明的價值觀,包括民主、人權、言論自由、性別平等。
53國組成 奉英女王為元首
所有成員國均奉英女王為元首,多為英國前殖民地或保護國。英聯邦轄下有多個組織,協助成員國處理貿易協議、推動女性擔任要職、發展小型企業和草擬法律等。英聯邦秘書處負責推動人權、法治、社區和經濟發展等。
另外,成員國也有資格參加4年一度的英聯邦運動會。
打壓國民可中止資格
成員國的領袖會每兩年舉行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商討修訂英聯邦政策,成員國不論經濟實力,均有同等話語權。以往英聯邦亦曾因成員國政府打壓國民或暴力而中止其資格,包括巴基斯坦、斐濟、尼日利亞及津巴布韋;雖然未有成員國被正式逐出英聯邦,但津巴布韋及岡比亞分別於2003年及2013年退出。香港也因1997年回歸中國而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