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美國時裝品牌GAP早前遭本港公司控告,指GAP出售的一款貓頭鷹形狀背囊侵犯其版權。高院昨頒下判辭,指由於GAP沒有抗辯,裁定該本港公司勝訴,對GAP頒下禁制令,要求GAP交代生產商的資料,以調查損失。 根據判辭,原訴公司日出意念有限公司於2014年控告GAP Limited,指其貓頭鷹形狀背囊侵犯版權。GAP於翌年3月向法庭提交抗辯,於同年10月撤回,自此沒有作任何抗辯。法官認為這等同GAP承認侵犯了原訴版權。GAP去年12月向原訴發出保證信,稱不會再出售被指侵權的背囊。GAP亦曾向法庭指出,涉案背囊總共只售出120件,每件價值229港元,毛利僅1.2萬元,對原訴影響輕微,認為法庭毋須頒下禁制令。 GAP撤抗辯 官頒禁制令 法官拒絕接納GAP的說法,認為GAP未能提出實質證據,證明涉案背囊的利潤低,而且GAP一直沒有披露背囊生產商的資料供原訴調查損失,故決定頒發禁制令。 【案件編號:HCA188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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