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法例規定1987年3月或之前建成樓宇必須安裝消防裝置,惟不少舊樓面對不同困難。消防處與水務署去年5月試行「折衷式喉轆系統先導計劃」,樓高不多於3層舊樓可直接接駁街喉供水作消防用途。消防處認為先導計劃理想,將擴至全港,已發信165幢舊樓建議參與計劃。 接駁街喉 只需裝滅火筒 全港約1.2萬幢1987年前落成的商住樓宇,其中288幢為3層以下商住舊樓,消防向當中175幢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增設消防設施。消防留意到當中165幢舊樓適合安裝「折衷式喉轆系統」,即可豁免安裝水泵的消防裝置。 現時法例規定,一般樓宇必須設有消防栓、水缸、喉轆、手控火警警報及緊急照明系統等設備。消防處高級消防區長(樓宇改善課)趙偉乾表示,明白樓高3層以下商住舊樓因樓齡高,結構空間及業權等限制,安裝上述消防裝置有限制,「安裝2000公升水缸及泵所需空間大,但舊樓樓面面積可能只有600多呎」。 成本慳一半 約10多萬元 消防處建議一套「折衷式喉轆系統」,令參加的大廈豁免安裝消防水缸及水泵系統,只需接駁街外水務署的供水系統,提供水源至大廈商業樓層的消防裝置,而大廈的住宅樓層則只需安裝滅火筒等。 趙指出,一般喉轆系統成本價為20多萬元,而「折衷式喉轆系統」只需10多萬元,對在限期內要遵從指示安裝消防裝置的業主,有所幫助,「是可解決固有難題的新選擇」,目前有203個消防承辦商提供折衷式喉轆系統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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