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患癌後遭歧視 護理員擬告明愛 護老院否認指控 稱曾盡量配合
【明報專訊】大埔富亨h安老院「明愛富亨苑」一名前護理員,昨到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公署請願,求見湯漢樞機,聲稱2012年患癌及接受化療後屢遭院方歧視,兩年後更遭解僱。事主去年初曾向平機會投訴,惟未能與明愛達成和解,正申請法援控告明愛殘疾歧視;明愛則否認有任何歧視。
教區請願 求見湯漢不果
明愛回應,事主工作期間無遭受任何殘疾歧視,在考慮工作要求等因素下與事主結束僱傭合約。香港天主教社會傳播處主任馮一鳴說,明愛正跟進事件,暫不安排事主與湯漢會面。平機會指基於保密理由,不評論個別個案。
現年58歲的女事主陳春華自2002年在上述安老院工作,2012年4月底確診乳癌並接受手術,其後醫生開出「輕工紙」讓她避免粗重工作,她繼續化療,亦獲批病假及無薪假至2013年5月。
她稱,2013年5月再向院方申請延長無薪假至11月以接受化療,惟院方拒絕,要求她於7月1日上班,及簽署自願復工文件。陳稱無奈復工,一邊上班一邊接受化療。
陳稱,復工後如常做粗重工作,惟院方多番刁難,其後她工作時腳部受傷入院,其丈夫代交病假紙時被院長嘲「腳跛手不跛,為何不自行申請病假」。至前年10月22日,院方解僱陳,雙方理論時院方報警,有持長棍盾牌及戴頭盔的警察到場。
平機會曾調解 未助興訟
在職工盟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協助下,陳去年1月到平機會投訴,但未能與明愛達成調解,亦不獲法律協助。陳上月申請法援,冀控告明愛殘疾歧視。
工會秘書鄭清發說,事主遭院方多番歧視,希望湯漢樞機介入還她公道,否則不排除在主教公署外靜坐。
明愛社會工作服務部回應稱,陳復職後要求「輕工」,院舍主管盡量配合,但陳拒絕接受院方安排,在考慮服務質素、整體運作及工作要求下,於2014年10月與陳結束僱傭合約;上月曾應陳要求約見,但陳後來稱不會出席。明愛稱歡迎與陳保持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