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曾患肺腺癌5年沒復發 華婦申父母移民未過體檢關
恐對加醫療系統造成負擔 上訴遭駁回
【明報專訊】一名來自中國的加國永久居民,擔保患有肺腺癌但五年未翻發的父親與母親成為加國公民,但父親被指有健康問題,可能對加國醫療系統造成負擔為由﹐拒絕有關申請﹐連帶母親的申請也一同被拒。該永久居民向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圖)的移民上訴部(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上訴,但被駁回。
移民上訴部分別在去年9月和今年4月進行聆訊,今年5月宣布裁決。根據相關紀錄,現年35歲華裔上訴人秦姓女子(Li Qin,音譯)在1999年留學加國,其後升讀西安大略大學(University of Western Ontario)化學工程系,2003年畢業。
秦氏在2008年透過技術移民成為加國永久居民,同年結婚。兩人現時住在密西沙加,育有兩名分別7歲和3歲的子女。秦氏擁有一間食物原料供應公司,丈夫則從事資訊科技工作,兩人的年度總收入超過11.6萬元。
她擔保父母來加,但兩份永久居民申請都在2013年5月被拒絕。當局指秦父的健康問題,導致他不能入境;妻子的申請也因配偶被裁定不能入境而被拒。秦父在2012年申請成為永久居民期間接受身體檢查,相關報告指他患有肺腺癌,在2010年曾接受手術。
秦父和秦母居於中國河南省鄭州市,分別為63和65歲,兩人均已退休。秦父自稱積蓄超過100萬元人民幣,相當於19.6萬加元。夫婦在2009年取得多次往返加國的簽證,每次逗留不超過6個月。
秦氏表示,能擔保父母來加,是當初自己移民的重要原因。秦父稱多次往返簽證的6個月的限期太短,秦氏則說父母因健康問題,無法申請10年超級簽證。秦父說若獲得公民身分,便打算在加國安居,因年紀老邁,很難出遠門。他跟女兒都引用中國的價值觀,指出祖父母在兒童的教育,扮演重要的角色。
秦父認為,接受手術後5年,腫瘤沒有復發,因此不應再被拒入境。他說自己正練氣功,更在聆訊期間反問「我看起來像個病人嗎?」聆訊小組認為他看起來不像病人,但強調外表可騙人。
雖然秦父定期接受身體檢查,但小組在審核秦父的醫療紀錄後,認為不能確定秦父已康復。小組也指出,秦氏丈夫的父母,即兩名兒童的祖父母,已成為加國永久居民;即使秦父和秦母不在加國,兩名孫兒也能獲得足夠的照顧。小組認為秦氏當初移居加國,不代表父母也一定成功。
小組指若容許秦父入境,預計將對加國的醫療系統造成負擔,而且人道理由不足,因此駁回秦氏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