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ean One違一手樓銷售 麗新認13罪 罰20萬
【明報專訊】商人林建岳有份出任董事的麗新發展有限公司發展的油塘住宅項目Ocean One,被指於2013年至2014年間,在各大報章及其售樓說明書中刊登的廣告及資料不符《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Ocean One賣方、林建岳長子林孝賢任董事的中利達有限公司,昨被銷監局控告共19項控罪,公司律師代表承認其中13項控罪,求情稱當時未掌握法例,被裁判官斥責「M家唔係鷁鬊雿瑼嵽阹{」,質疑為何會犯錯。
官斥「唔係街邊賣花生」
公司代表律師昨否認6項控罪,控罪指公司在報章刊登涉載有誤導詞句的廣告,廣告提到項目住宅以「九折發售」。公司另承認其餘13項控罪,控罪指公司在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期間,在各大報章刊登的廣告中,部分聲明的文字大小沒按條例規定,又沒說明發展項目認可人士的專業身分,以及在其售樓說明書中沒說明其平台、窗台及灶台所使用物料,又沒說明其項目的250米範圍內有公廁及電力分站。
辯方求情稱,同意部分廣告內容未跟足法例要求,被有關當局指正後,已積極、最快、努力地修正,又指新法例於2013年4月實施,公司未掌握法例。
質疑百人專業團隊仍犯錯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聞言即指出,賣樓「唔係鷁鬊雿瑼嵽阹{」,當中涉及大額金錢,相信公司有律師、建築師、設計師等團隊,最少百人負責事件,質疑為何會犯錯,又指普通人買樓是一生最重要的事,資料有誤導成分會影響市民。
練官問及發展項目的普通單位、即600呎單位的售價,控方回應稱是600多萬元。練官考慮後,判公司13張傳票共罰款20萬元,其餘控罪的案件押後至下月30日預審。
【案件編號:KTS8512-85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