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買名牌送女友 青年販毒囚8年
【明報專訊】曾因販毒入獄青年,出獄約3年後,聲稱為買名牌手袋予女友而販運K仔,事後無法獲得2000元報酬,更與同案另一青年被截查拘捕。兩人昨在高院各認罪,分別判囚8年8個月及13年2個月,兩被告的家人聞判後不住哭泣。
同案另一青年囚13年
被告吳仲熙(22歲)及李栲鋒(19歲)各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控罪指吳、李去年9月17日分別販運659克及2899克K仔,市值63.5萬元,吳、李分別判囚8年8個月及13年2個月。案情指出,李當日接載不知情的女友以壯膽及掩飾,由九龍城駕車往旺角,將藏有K仔的擴音器交吳,吳被警員截停搜出659克K仔,警方在李的車上搜出2899克K仔。
李警誡下稱欠財務公司債項,案中最多可獲6000元報酬。其大律師求情稱,李的父母離婚,與一直照顧他的祖母感情要好,但祖母年事已高且有病痛,希望有錢可照顧她。吳警誡下則稱可獲2000元報酬,其大律師求情表示,李為買名牌手袋予女友而犯案,已深知愚蠢及不成熟。
【案件編號:HCCC179、1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