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南海仲裁結果出爐將近一個星期,仍然是華社關注的熱點。昨日的一個南海問題講座,便有數十人參加。
法律專家黃冬冬剖析南海主權與海洋權益爭議的由來與動向,又指摘仲裁結果太過偏頗,缺乏公信力。
該講座由加拿大華人聯合總會與卑詩省武漢大學校友會聯合舉辦,昨日下午假列治文一酒家舉行,吸引數十人到來聽講。
黃冬冬指出,海洋法律原本是一門十分冷門的學問,但最近卻突然成為萬眾矚目的熱點。對於南海仲裁的結果,黃冬冬認為太過偏頗,公信力太低,難以成為其他法律判決的依據;也就是沒有先例價值。
黃冬冬質疑裁決將太平島貶為岩礁,難以成立。他指出,從海洋權益上來看,島礁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可以維持人類居住及其本身經濟生活的島嶼,另一類是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經濟生活的岩礁。
黃冬冬認為,最低限度,南沙群島中的太平島與西沙群島中的永興島,絕對符合「島嶼」的規定,理應擁有領海、毗鄰區、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其他島礁需要具體分析,就算是不能滿足條件的岩礁,也可以擁有領海與毗連區。
黃冬冬又分析各國對南中國海島礁的主權聲索,認為中國的理據最為紮實。
黃冬冬指出,越南引用的越南史料本身十分零落稀疏,難與中國相比。而且越南史料記載中的「發現、命名、開發」的島礁應該位於越南沿海不遠處,而不是西沙群島與南沙群島,兼且時間上遲於中國。
越南主權聲索的另一項依據是法國殖民政府在1930年代先後侵佔南海一批島礁,但當時已經招來中國政府的強力抗議,不到幾年,便又被日本所佔據。戰後主權已經歸還中國。
菲律賓對南沙主權的聲索主要根據1956年所謂首先「發現」的「無主地」,也就是沒有歸屬於任何國家的島礁,但其實屬於中國的南沙群島,早於菲律賓的所謂「發現」之前,便已經被中國發現與命名。
馬來西亞對南海的聲索來自其劃設的經濟專屬區與大陸架,但這一種做法與國際法相違背。
黃冬冬認為,中國的主權聲索理據最為充實,包括:唐、宋、元、明、清以來史料的記述,還有先後多次的大規模而且有效的命名;分別在1935年、1947年與1983年。此外又有長久實施的有效管理與開發。
黃冬冬指出,目前世界範圍之內,仍然有四百多個海域的劃界問題有待解決,包括相鄰海岸與相向海岸的劃界問題。而中國則同時面對兩種海域劃界問題,既有海岸相鄰的朝鮮、越南;也有海岸相向的韓國、日本、菲律賓、汶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越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