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在中國治病 華裔不認藐視法庭
法官令限期報到 要求被告授權查病歷
【明報專訊】一名華裔男子因為偷竊美國公司技術並私自生產商品,遭美國公司控告而敗訴,但在判決時未有出庭,結果遭法院判以藐視法庭罪。這名華裔申請上訴,辯稱自己在中國醫治乙型肝炎無法出庭,上訴法官裁決暫緩審理,但要求華裔授權控方律師核查五年病歷,以確認證詞是否屬實。
2012年,華裔朱姓男子(Jesse Zhu,譯音)與其餘數人,因為偷竊一間美國公司分離公牛精子性別染色體的技術,被卑詩最高法院法官判處賠償這間公司850萬元。
隨後朱姓男子更被法庭要求賠償XY LLC公司另一筆2.7億元的金額,這時法庭發現朱姓男子在本那比一個祕密實驗室,繼續使用這種技術生產精子,因此判朱姓男子藐視法庭。
法官隨後判朱姓男子六個月監禁,但朱姓男子並未出庭聽取判決。法官隨即向朱姓男子發出通緝令,朱姓男子則透過律師上訴藐視法庭的判決。當卑詩上訴庭開庭審理案件時,朱姓男子又再度缺席。朱姓男子在證詞中提及,自己在中國被醫生診斷出罹患乙型肝炎,目前正在中國住院治療,無法返加國出庭。不過美國公司也提交證詞,稱朱姓男子並不是那間醫院的病人,在開庭審理的期間也不是病人。
卑詩上訴庭法官隨後裁決,在朱姓男子缺席的情況下審理是濫用法庭程序。法官認為朱姓男子的證詞雖然有矛盾,但並未被證明有錯,因此於上月22日作出裁決,有條件暫緩上訴審理。法官所列出的條件中,包括原本判決中要求朱姓男子交還美國公司的保密資料,以及繳付3,500萬港元的等值款項。朱姓男子也需授權美國公司律師的要求,查詢他在加國以及中國過去五年的病歷。此外,朱姓男子也需要在9月21日前,向溫哥華的庭警辦公室報到。
除了9月21日前報到的條件外,朱姓男子如果沒有在14天內滿足其餘條件,美國公司便有權申請駁回上訴。如果朱姓男子9月21日前未有向庭警辦公室報到,上訴也會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