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星主席向華強的幼子向佑去年9月疑被的士司機拒載,與司機爭執,其間自稱是「向華強個仔」,其父是「全香港最大家族龍頭大佬」,又打司機臉及伸手掐其頸。向佑經審訊後昨被裁定刑事恐嚇、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3罪罪成,裁判官斥他是「撩是生非的攻擊者」,先恐嚇繼而動武,須判阻嚇刑罰,判他入獄半年,他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向佑(29歲)昨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表,向聞判時一直雙手十指緊扣致泛紅,狀甚緊張。辯方求情稱,向佑家境良好,但不等於不值得法庭同情,其母偏愛兄長向佐,家庭、父母對他苛求,他亦非成功的學生、商人及僱員。 指被告女友供辭矛盾 事主可信 暫委裁判官趙慧怡裁決時指出,的士司機張文偉的供辭直接,在盤問下沒大出入,亦沒隱瞞其案底,誠實可靠,口供與其醫療報告傷勢琣X,警員拍下的照片亦顯示張的臉和鼻樑上有傷痕;相反辯方證人、向佑女友陳妙環的供辭則不可信,批評其供辭在關鍵問題上前後矛盾,先說向佑沒表明過身分,其後又說向佑曾拿出回鄉證自稱是向佑,故不接納其供辭。 指恐嚇字句非激動下說出 趙官進一步指出,辯方爭議向佑沒說過其父是「龍頭大佬」,車上行車攝錄機亦沒錄到相關聲音,但趙官認為向曾否說過上述內容不是關鍵,關鍵在向佑刻意拿出回鄉證表露其身分,又稱「你試鼣躟窗v,並隨即致電一名叫「成哥」的人,講出事主車牌、名字等資料,其後又稱「陪你玩到底」、「你死×梗」等,凡此種種已被攝錄機拍下,綜合整個環境,上述說話足以構成恐嚇字句,認為向佑整個過程頗冷靜,非在激動下說出,故裁定他恐嚇罪罪成。 趙官又指出,攝影機雖然沒拍到向佑以回鄉證拍打司機的臉7至8次,但拍到向佑坐在後座伸出前臂的動作,他又主動扯下行車攝錄機,認為他非自衛打人,而是因為他是「撩是生非的攻擊者」。 辯方曾請求先索取感化報告再判刑,但趙官裁決後直接下令休庭一會考慮判刑,趙官判刑時指向佑先恐嚇司機,繼而動武的行為,須判阻嚇刑罰,遂判他囚半年。 【案件編號:KTCC8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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