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陸豐烏坎事件懸而未決,其法律程序問題再度引發關注。被控在烏坎學校塑膠跑道工程中收取8萬元人民幣回扣的前村委書記林祖戀(圓圖),日前已被當局指派兩名律師作為其辯護人。早前官方通報稱林祖戀已供認受賄,而他亦簽署一份「不請律師」聲明並按上手印,家人為他聘請的3名律師則先後遇阻。明報記者 網友微博爆料 僅發一帖文 騰訊網上周四(6月30日)報道,有「網友」爆料稱,林祖戀已聘請兩名律師擔任其辯護人,上月28日簽署委託合同及授權委託書,29日兩人已經會見林,「林祖戀與他們就有關案件充分交換了意見」。該網友亦引述「一位律所負責人朋友」稱,兩名辯護人是廣州金鵬律所的一名王姓律師和廣東宏進律所的一名方姓律師。爆料的「網友」的新浪微博帳號叫做「在城央雨飛揚」,該號只發過唯一一條微博,即上述爆料內容,該條微博於上月30日下午發出,當晚騰訊網即刊出報道。 林家人不知情 非他們聘請 林祖戀家人對本報稱,這兩名律師並非他們聘請,對事件亦不知情,並強調若是家人聘請的律師會到烏坎林家。知情人士對本報證實,這兩名辯護人是當局「指派」,分別是廣州金鵬律師事務所的王波和廣東宏進律師事務所的方振宏。本報分別致電兩人,截至發稿前王波一直沒有接聽電話,方振宏聽聞是記者後立即掛斷,隨後再也無法接通。根據公開資料,王波是中共廣東省第十一次黨代表和廣州市政府法律顧問,兼任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從事刑事及民商事法律辯護,曾多次為被控受賄的政府官員辯護;方振宏是汕尾市人大代表和汕尾市政府法律顧問,熟悉產權及經濟糾紛類案件。 聞記者來電即掛線 林祖戀上月18日淩晨從家中被強行帶走,至今已逾兩周,家屬尚未接到任何法律文書,獲知案情唯有等待官方通報。林祖戀上月22日曾發出一份「不請律師」聲明,指「相信政法機關依法依規辦案」,並表示「不需要請任何律師協助,更不需要讓任何人為我請律師」,最後是他本人簽字畫押。 林的家人為其聘請的3名律師先後受阻,包括廣州律師葛永喜、廣西律師玉品健,而北京律師魏汝久申請會面,被陸豐檢察院以林祖戀不願請律師為由拒絕。汕尾當局上月24日在記者會上指,根據「網民」反映,林祖戀插手烏坎學校塑膠跑道工程,從42萬元人民幣(約49萬港元)費用中收受8萬元(約9萬港元)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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