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中信銀行(China CITIC Bank)上周入稟法院狀告卑詩一名被指來自中國的華裔男子,指稱他拖欠中國中信約相等於1,000萬加元的貸款。中信指控這名華裔在申請貸款時,未有披露有意往中國以外地方居住,並在獲得貸款後3天便將錢提清,在3個月內連續購入3間百萬大宅。連同獲批貸款前的一間房屋,他與其妻名下合共4間房產,總值超過800萬加元。
卑詩最高法院法官鮑登(Gregory Bowden)上周頒下臨時瑪瑞瓦禁制令(Mareva Injunction),暫凍結顏世彪在卑詩的資產,避免他進行資產轉移。
根據法庭文件顯示,高院上周受理來自中國中信銀行的跨海民事訴訟,答辯人為56歲中國籍、卑詩居民顏世彪(Shibiao Yan,譯音)。
根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道,顏世彪為中國河北石家莊檀源木業有限公司(Tanyuan Wood Company,譯音)的負責人,而他未有出席卑詩高院的單方聆訊。
據法庭文件顯示,顏世彪被指於2014年3月,在卑詩省註冊成立TYMY投資公司。一個月後,他的36歲妻子以250萬元,於溫哥華西區購入一間大宅。
中信銀行指控顏世彪在2014年6月,透過個人擔保向在中國的中信銀行申請貸款,但當時顏世彪並未有告知銀行,他與家人在中國以外的地方有居所或有興趣到外國居住。
中信於訴狀中指在2014年6月批下5,000萬元人民幣的信用透支額,顏世彪在數日內便將錢全數提走。顏世彪並在之後的一個月內連續於素里購入三間大宅,市值分別為100萬加元、310萬加元、230萬加元。
中信於訴訟中提供指稱由顏或其妻子在卑詩買下的房屋圖片。此外,證供中亦包括一間以倫敦為基地的調查公司交予銀行的文件,指那些文件是從溫哥華房屋外取得,其中包括一張印有顏名字的信用卡和一些被撕掉的銀行信。
中信銀行一副行長於證供中指,貸款於去年6月到期,但已找不到顏,並相信他與妻女現居於溫哥華。中信要求顏世彪繳還5,000萬元人民幣的貸款,外加200萬元人民幣的利息。
中信銀行代表律師Christine Duhaime並未接受傳媒訪問,但上周五在社交網站上發文,稱這次取得禁制令,是中國在全球意義上的重要一步(global significance for China)。
法庭文件顯示,顏世彪的房屋按揭是由滿地可銀行(Bank of Montreal)及匯豐銀行(HSBC)提供。文件亦形容顏為中國公民和卑詩居民。
顏世彪並沒有面對任何刑事檢控,中信銀行的所有民事指控,目前皆未有在法庭上獲得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