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籍加人如不能申請中國簽證,就需親往中國駐當地總領館申請「旅行証」。根據中國領事服務網提供的資料,「旅行証」主要發予下列4類人士: 1. 臨時出國護照遺失、被盜,而急於回國的中國公民; 2. 未持有「回鄉証」,而需赴中國內地的中國籍港澳居民; 3. 未持有「台胞證」,而需赴大陸的中國籍台灣居民; 4. 具有出生在國外等特殊情形的部分中國籍兒童。 旅遊業人士說,「旅行証」要申請人親自到總領館辦,要填寫的表格事前電腦上沒得下載,到場後如發現表格上要填的資料沒帶備,就要多走一次,很是不便。 這位人士說,他了解申請簽證的手續會是很複雜,也常會改變,但自從簽證工作由簽證服務中心負責後,服務水準實在不敢恭維。 他指出,簽證服務中心很多時都不會靈活處理問題,鐵板一塊,也不告訴你應該怎樣辦才對,就如現在加籍香港人不能申請簽證,中心除了拒絕申請外,不會告訴你如何去申請「旅行証」。他曾替一位客人辦證,對方如實填寫赴華原因是到深圳大鵬灣掃墓,國內並無親友,但簽證中心堅持要對方出示國內邀請函,否則不接受。結果這人後來改為深圳一日遊,並由旅行社出具證明才拿到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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