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證死亡病人送殮房 沙院無人問責
【明報專訊】沙田醫院今年3月底有護士將心跳停頓、未經醫生確認死亡的病人送到殮房,3小時後始發現出錯。該院昨公布調查報告,稱兩名涉事的當值護士均以為醫生已證實病人死亡及完成記錄,卻沒進一步查證,送遺體至殮房前無查核醫療紀錄;報告並無提及誰要問責,沙田醫院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只稱會按既定人事程序處理。有病人組織狠批院方互相推卸責任,至少應交代會否紀律處分。
涉事兩護士均以為醫生已記錄
報告指出,沙田醫院內科及老人科病房一名87歲男病人,於今年3月30日上午,因病情惡化處於彌留狀態,因家屬早已同意病人「不作心肺復蘇術」,其中一名當值護士遂通知家屬病人情G,在上午10時55分,心電圖顯示病人心臟完全停頓,血壓及脈搏無法量度;另一當值護士通知當值醫生病人已離世,惟該醫生正處理其他臨H職務,未能即時證實病人死亡和記錄。
家屬於上午11時陸續到場瞻仰病人遺容,至12時許,一名當值護士獲家屬同意後開始處理遺體,安排把遺體舁送到殮房,惟未有核實醫生是否已完成程序。醫生其後離開病房處理其他職務,至下午2時許才發現證實死亡程序未完成,故立即到殮房完成相關程序;報告又承認病房未有即時按既定程序向醫院通報事件。
調查委員會建議,日後會加強提醒護理人員處理病人遺體的既定程序,送遺體到殮房前要嚴格核實死亡紀錄,並會提升職員間的溝通及工作交接,以及加強督促員工嚴守程序通報事件。
病人組織質疑互相卸責
病人政策連線發言人曾建平批評,每次事故「例牌」調查後無人承認責任,加強溝通是「阿媽係女人」的建議,他認為整個過程經手的醫護不能說沒有責任,質疑院方互相推卸,至少應交代會否紀律處分。立法會議員郭家麒亦稱對報告失望,認為至少要指出誰人犯錯,並應交代為何沒主動通報,否則「公眾不會收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