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手機勒索3400元 佔旺「女村長」認罪候懲
【明報專訊】曾在旺角佔領區有「女村長」之稱的畢慧芬(圓圖),去年1月撿到他人手機後勒索對方3400元,否則將手機扔掉,最後她在交收時被埋伏的警員拘捕。她早前否認勒索罪,案件原定昨日開審,但她在開審前改變主意認罪,獲准保釋候判。辯方透露,「女村長」兒時腦部發展遲緩,相信有輕度智障,亦患有羊癇症,更有認知障礙,溝通能力較差。
辯方稱被告兒時腦部發展遲緩
辯方透露,被告畢慧芬(20歲)現時任職見習地產經紀,犯案只因一時貪心,已深感後悔。辯方強調本案與一般涉及三合會或威脅傷人的勒索案不同,嚴重程度較低。裁判官指考慮被告年輕,判刑將影響其前途,決定將案件押後至5月30日判刑,索取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指女事主是旺角西洋菜南街某店舖的店主。去年1月5日晚上9時,她把自己的iPhone 4s手機放在靠近店門的貨架上充電,兩個半小時後手機不翼而飛,遂透過「尋找我的iPhone」應用程式,要求拾獲電話的人與她聯絡。兩日後她收到被告的信息,要求她支付3400元,否則把手機扔掉,事主決定報警。
同日晚上,事主約被告在葵芳港鐵站見面,埋伏的警員趁機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聲稱於1月6日在港鐵站拾獲手機,但忘記實際位置,又稱一直打算物歸原主,否認有任何附帶條件。
【案件編號:KTCC3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