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2047年「前途問題」不存在 指基本法沒失效期 湯家驊:土地契約問題未解
【明報專訊】近年有政團提出2047年香港「二次前途問題」,更提出「公投自決」、「港獨」等出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昨出席一論壇時表示,「不存在2047年問題」,指《基本法》沒有失效日期,除非有人修改或廢除,否則會繼續生效。他又認為,「自決」等說法沒有任何法理基礎,指香港主權問題在回歸前已解決。不過,同場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2047年仍有現實問題待解決,例如土地契約期限等,擔心若不表明會否延續,投資者不會冒險來港投資。
民建聯昨日舉行有關「一國兩制的落實」圓桌會議,邀請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等擔任嘉賓。對於社會開始關注2047年的前路,陳弘毅指出,基本法沒有寫明2047年後失效,「一部法律通過後,沒有說條款何時失效,它就繼續有效,直至到它被修改或廢除為止」,因此2047年問題並不存在。他認為,「一國兩制」目前落實仍算成功,能否持續視乎會否出現危機或動亂。
陳:主權問題回歸已解 「自決」沒法理基礎
陳弘毅認為,若有人希望修改基本法,可以在2037年左右開展討論,但最終修訂權力在人大常委會。他又說,目前討論2047年問題無意義、太遙遠,「現在沒有人能預測2037年情G,不清楚當時中國社會制度情G等」。
湯:土地期限模糊 投資者不來港
對於有政黨提出「自決」、「港獨」,陳弘毅認為,主權問題在香港回歸時已解決,國際及絕大部分香港人亦承認香港是中國一部分。他指出,看不見「自決」說法有任何法理基礎,在國際法定義中,「自決」是殖民地向統治國爭取獨立方式。至於有民主派提出的「內部自決」,他亦不清楚其意思,認為「自治概念已足以允許香港人決定香港內部事務」,不需要用「內部自決」。
同場的湯家驊表示,2047年限期仍要解決一些現實問題,如土地契約。他指出,大部分企業資產都是土地資產,這些資產是倒數至2047年6月30日便等於0,「所以如果你不告訴我2047年,土地可以延續與否,我就無法做生意,亦不會到此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