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大改方程式或要小股東同意
【明報專訊】港鐵票價可加可減機制上次檢討於2013年完成,當時只調整方程式內「生產力因素」的百分率;而在方程式以外,港鐵同意引進利潤回饋及懲罰機制,並用作推行第二程九折優惠,又以家庭入息中位數變動為加價「封頂」。有議員認為,今次政府及港鐵同意提早檢討機制,已反映市民對上次檢討結果「不收貨」,相信港鐵亦預視到今次檢討或涉及較重大修改,需得到小股東同意。
港鐵消息稱,上次檢討機制並沒大幅修改機制,方程式仍是以原先設定的因素運行;至於其他引入包括利潤回饋及懲罰機制,都屬於票價調整機制以外因素,小股東並沒有太大反響,因此當時毋須舉行股東大會就能實施。但今次檢討若涉及大幅更改機制,包括是否加入或取消現有方程式的因素,這些均與當年簽訂的《營運協議》有較大分別,屆時或需要舉行股東大會,取得小股東同意。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鄧家彪認為,上次檢討機制後,港鐵每年「賺大錢」下仍透過機制加價,公眾不滿累積,相信今次檢討需要較大修改,才能令公眾接受。他對最終能大幅修改機制感樂觀,「相信機制會更準確反映港鐵盈利,可以凍結或減價等」。他認為港鐵作為上市公司,要從不影響股東股息收入下調整機制,這方面的確是阻力。
納地產盈利因素阻力大
委員會主席田北辰則認為,過往港鐵錄得巨額盈利均涉及多項物業發展,但難以擔保未來仍有豐厚地產收入,因此要求修改機制,或將地產盈利納入方程式內的做法,對港鐵會有較大困難,相信最終政府會茪漹q機制以外爭取更多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