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業者 撈屍趁機敲詐
對於撈屍行業,有人敬重,認為可讓漂泊的死者安息;但也有人譴責,認為唯利是圖,把死者當商品販賣。在大陸,有撈屍人不要錢,只要死者家屬請吃一頓素齋;但也有人獅子大開口,開價上萬元。
提起撈屍人,有的人馬上會想到「發死人財」「挾屍要價」,主要是撈屍人認準死者家屬重親屬厚安葬的心理,想趁機大撈一筆。
2015年11月,四川一男子墜江身亡,遺體被漁民發現,死者父母去領屍,漁民索價1.8萬元(人民幣,下同)撈屍費,因為付不出錢,死者父母只能眼睜睜看茖鄐l遺體在水中泡了好幾天,直到警方干預,家屬還是付了5400元,漁民才將遺體撈上岸。類似這種挾屍要錢案例,在大陸時有所聞。
幾年前開始,長江撈屍人陳松每打撈上來一具屍體,民政局會給他500元補貼,若屍體有家屬認領,家屬也會給他「辛苦費」,但金額多少則由他和家屬私下協商。一般貧困家庭約收500至600元,富裕家庭會收3000元,但他也說有的撈屍人不道德,會向家屬要8000至1萬,甚至更多,「這簡直是敲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