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郊園 未有規劃 「不包括土地」難執法
【明報專訊】2010年的大浪西灣事件,揭示全港有多幅位於郊野公園邊緣的「不包括土地」一直未被納入郊野公園,又未有規劃用途。這些土地如屬舊契私人農地,即使遭破壞,政府部門亦難以執法。據悉,政府內部曾就個別具高度生態價值的農地探討賠償機制,但最後擱置計劃,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賠償金額達天文數字,相信在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時將難以過關。
環團促設分級賠償機制 免「先破壞後建設」
以今次谷埔斬樹事件為例,有關規劃大綱草圖仍未通過。規劃署表示,署方今年3月底接獲投訴,稱在谷埔及鳳坑數處有大樹遭砍伐,但該署未有發現有關地點有《城市規劃條例》下的違例發展。漁護署說,去年及今年均接獲谷埔懷疑非法砍樹報告,該署多次派員調查,發現政府土地上有樹木被砍伐,正跟進事件,目前未有人被檢控。谷埔村民宋先生說,鳳坑村後的風水林是官地,本報向地政總署查詢是否有人在政府土地非法砍樹,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認為,政府不應一直逃避私人土地的保育問題,另一方面又強行將私人土地納入規劃管制,認為做法對村民不公。他稱可參考目前的收地賠償機制,當中加入按生態價值評分元素,若土地屬高生態價值土地,可調高賠償金額,以免「先破壞後建設」不斷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