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李波案不幸 盼不再發生 未回應有否跨境執法 涂謹申:不反駁指控已算表態
【明報專訊】銅鑼灣書店負責人李波事件引起各界關注,特別是有否涉及內地人員在港執法,而李波更說「用自己方式」返內地,作為中央駐港官員的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昨表示,自己不了解全部事實,但形容李波事件是「非常不幸的事件」(very unfortunate incident),並說「無人想見到、或再見到這些事件再在香港發生」。不過,他沒有直接回應李波是否被當局人員帶返內地,或進一步解釋有什麼「不幸」。但他重申,根據《基本法》,只有特區政府人員可以在香港境內執法,中央會堅持基本法、一國兩制及法治原則,處理兩地問題。
民主黨涂謹申表示,王振民雖沒正面回應事件,但以「不幸」形容,而非反駁泛民之前的指控是「含血噴人」、「生安白造」、「屈我們中央政府」,已算是清晰表態。不過,涂認為事件發展至今,王的回應是試圖照顧港人感受,亦相信是獲中央授權。
王:要鼓勵中央做好事 勿只批評
中央官員過去避談李波事件,王振民昨出席外國記者會午餐會演講,談及中國的法治。在答問環節,他回應有關李波事件的提問,稱事件是「非常不幸」,強調即使發生李波事件,中央仍會堅持以基本法、一國兩制及法治處理兩地問題,承諾不會改變。他又指明,全部人都應尊重中國憲法和法律,應鼓勵中央發展法治,不能只批評中央政府,亦要鼓勵中國政府做好事,任何人都不應做損害國家安全和人民利益的事,包括港人在內。
「高興李波返港過正常生活」
英國外相夏文達上周訪港時表示,懷疑李波是被脅迫離開香港,王振民昨日未有就此回應,但他說高興看到李波已經回港,並過正常生活。
王振民表示,一國兩制中,港人重視兩制,但對一國的概念部分人扮作不知道。他說,內地及香港都有很多人批評基本法未有完全落實,並透露正進行研究如何全面落實基本法,如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時,增加香港法律界的參與;又考慮如何將香港的法律專業人士能在內地工作,包括對人權、港人在內地的法律問題可有更多的保護。
研釋法增港律師參與
談及內地法治問題時,王振民形容中共建政以來經歷3個階段,首30年是政治化,80年代起重視經濟發展,但法治未有全面落實;而國家主席習近平2012年上台後,則進入法治國家的階段。
王說,習近平上任後表明中國要落實憲法,顯示對法治和憲法的重視,認為法律是人民向政府發出的「執照」,以前政府和法律分開,現時政府必須服從法治,強調中央亦要求政府部門依法行事,不能踰越法律,全部政府政策亦可被「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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