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公司沒規管 大廈業主容易受欺騙
Minto Plaza業主6年兩告管理公司暴露問題
【明報專訊】安省樓市蓬勃,住宅單位的居民高達130萬人。業主、業主立案法團(condo board)和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爭拗愈趨頻繁,導致省府去年立法增設兩個機構,分別仲裁糾紛和發牌規管物業管理,但當局被批評反應太慢。
多倫多擁有434個單位的住宅大廈Minto Plaza,6年內已是第二次深陷法庭糾紛。早於2009年,樓宇的業主立案法團控告物業管理公司Brookfield Residential Services Ltd.和駐守物業的管理人梅特蘭(Christine Maitland),指法團繳付了15萬元購買低流量馬桶,但從未收貨,又說梅特蘭操控委員會,跟自己認識的公司簽訂購買馬桶合約。最終雙方庭外和解。
去年年底,Minto Plaza又控告新物業管理公司ICC Property Management Ltd.和新的管理人Massimo Musso,要求賠償90萬元。Minto Plaza指控Musso挪用超過10萬元作私人用途,包括買內衣褲、古龍水、男士服裝和iPhone套,而且聲稱用業主的錢購買6部咖啡機,最終只買了兩部。
這些指控都未在法庭被證實,多倫多警方則表示,業主立案法團正進行內部調查,因此警方不會進行刑事調查。傳媒曾經聯絡兩名法團成員,他們皆拒絕受訪。
ICC總裁克里斯托杜盧(Steven Christodoulou)否認所有指控,指公司仍繼續管理有關物業。他說這種糾紛已有前科,上次涉及控告管理公司的人,跟這次的像是同一班人。他又透露公司已應法團要求,撤換Musso,最終後者也離開公司,但不是被炒。Musso接受傳媒訪問時則拒絕評論,指自己不知物業管理公司被控告。
大廈住客則對可能再要打官司才能取回金錢感到憤怒。該棟樓齡26年的物業,管理費去年增加了12%。
其中一名住客萊杰(Pascale Decosse Leger)自資聘請法證會計師,檢查業主委員會部分財務紀錄,報告最終促成法團向管理公司提控。
雖然像Minto Plaza般,幾年間便打兩次官司的住宅大廈不多,但法律糾紛確是愈趨普遍。在過去3年,安省的法院和仲裁機構已解決市內數十宗同類糾紛,省內更有數間物業管理公司被控詐騙。
多倫多一名物業管理人圖爾(Tim Toole) ,在2013年被裁定從北約克兩棟住宅大樓偷取接近100萬元,判監2年。另外警方去年控告安省Collingwood物業管理人麥卡錫(Rhonda McCarthy)超過50項詐騙相關罪名。
住宅大廈諮詢公司Eagle Audit Advantage Inc.總經理William Stratas指,物業管理行業未被規管,眾多業主很容易被騙。他曾在Minto Plaza業主委員會擔任主席,幫助業主在2010年跟物業管理公司達成庭外和解,其後更和鄰居合作成立公司,幫助其他大廈住客調查詐騙等個案。
安省政府的新大廈仲裁機構和物業管理牌照制度仍未落實,政府和消費者服務廳(Government and Consumer Services)指,已成立兩個諮詢小組,撰寫相關立法草案,首階段法例將在明年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