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移民顧問指出,自從前聯邦保守黨政府對《入籍法》進行改革之後,不僅大大提高了申請入籍的門檻,而且在審核申請人的出入境紀錄等方面更加嚴格。儘管香港移民回港毋須在出入境時蓋章,但切記要在申請入籍時申報回港紀錄﹔而且﹐入籍申請人是否真的在加拿大居住,亦成為公民法官面試時的重點內容之一。
移民顧問陸炳雄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說,前聯邦保守黨政府對《入籍法》進行改革,將申請入籍的門檻大大提高,其中就包括:申請人的英語水平必須達到4級;申請人在加拿大居住的時間必須在6年內住滿4年;申請人必須提交過往4年的報稅紀錄;將語言及入籍考試的適用年齡擴大為14歲至64歲等。
與此同時,公民法官在審核申請人的出入境紀錄時也更加嚴格,申請人被核對出入境紀錄的比例高達九成。
他說:「申請人在填報出入境的時間方面,一定要寫清楚。如果擔心自己記得不清楚,可申請查閱自己的出入境紀錄。香港移民回港毋須在出入境時蓋章,但切記要在申請入籍時申報回港紀錄,因為這將是被重點核對的內容。」
陸炳雄還指出,自從前聯邦保守黨政府對《入籍法》進行改革後,申請人除了要參加筆試,還要接受公民法官的面試,而申請人是否真的在加拿大居住,已經成為面試的重點內容之一。
他舉例說,有申請人在接受面試時,被要求說出自己居住的地方靠近那個十字路口,也有申請人被要求介紹自己的鄰居是誰。他說:「確實有人對自己的居所靠近那個十字路口說不清楚,結果,申請人因被懷疑並不居住在那裏(申報地址)而被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