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倡借港經驗 社工跟進個案
歷經20年,內地首部反家暴法終於施行,備受各界關注。在深圳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易松國看來,立法的意義在於預防,長久以來「家醜不可外揚」的觀念令受害者難以啟口說「不」,反家暴法的出台有助於轉變社會觀念,對施暴者有震懾作用。
易松國為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博士,2009年創辦了內地第一家專業反家暴民間機構——深圳市鵬星家庭暴力防護中心,長期致力於推進反家暴工作。他指出,在內地反家暴工作主要由政府牽頭大包大攬,而在歐美發達國家及與深圳毗鄰的香港地區,處理家暴個案分工非常明確,一旦發現家暴個案,社工和警察會一起上門,警察負責懲戒施暴者,專業的社工則跟進服務受家暴者。他認為,內地應借鑑香港的經驗,讓社會組織提供專業服務,政府提供資源。
多年受資金困擾
事實上,反家暴在內地的社會工作中仍是冷門項目,鵬星家庭暴力防護中心飽受資金困擾。
成立首年,中心接到求助熱線4,000多個,但隨着福彩公益金兩年期到,中心的發展日漸艱難。
「相比於一些兒童項目、疾病救助項目,基金投資時往往將反家暴項目排在後面。」鵬星家庭暴力防護中心主任李孟感歎。
儘管近兩年來中心得到的活動資金有所提升,但人工費用和場租仍是一筆不小的成本,需要鵬星服務社每年的結餘來反哺,甚至易松國自己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