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無牌擺賣 「小麗老師」稱有做過不認罪
【明報專訊】人稱「小麗老師」的劉小麗,上月農曆年廿九晚上在深水鶖菄L街擺小販檔售賣炒魷魚,稱要作公民抗命,當晚食環署職員將她拘捕,並銷珥鼓咫峔S收小販車。她被票控阻街、無牌擺賣及為販賣而烹煮或加熱食物共3項控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劉在庭上否認全部控罪,稱「我雖然有做過呢囍甈陛A但有罪麰曮Y自食其力鴾p市民,而係打壓我]麍F府」。
「有罪麉Y打壓我]麍F府」
劉小麗在庭上續稱,地產商向小市民收取昂貴租金,如同剝削,說罷旁聽席上有數名市民鼓掌,暫委裁判官梁嘉琪隨即瞪了他們一眼。控方表示審訊時將傳召2至3名證人,而劉則透露不會聘請律師,將於審訊時自辯。裁判官將案定於5月23日審訊,劉繼續獲准保釋。
劉小麗在庭外與支持者高叫「制訂小販政策,還我本土夜市。我有權篤魚蛋,我有權做小販」,她反問有罪的是打壓小市民的政府和吸血的地產商,還是自食其力的小市民?被問到對小販問題引致大年初一晚的旺角大衝突有何看法,她表示對小販政策感到憤怒,雖然不會用武力去回應,但理解社會為何有此反應,形容這是「官逼民反」。
【案件編號:KCHW19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