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貼「台灣國」 兩台客入境被遣返
【明報專訊】入境處公布,昨日下午在香港國際機場拒絕兩名由高雄來港的台灣旅客入境,指兩人旅行證件封面貼有貼紙,懷疑兩人沒有合法授權而改動其旅行證件,安排遣返台灣。本報得悉,兩名台灣旅客為兩姊妹,二人的中華民國護照上貼有「台灣國」字眼的貼紙,今次是香港入境處首次拒絕護照貼「台灣國」貼紙的旅客入境。
指無合法授權改動證件
入境處表示,有責任執法並維持有效的出入境管制,任何人沒有合法授權而改動任何旅行證件,或管有或使用改動的旅行證件可能觸犯《入境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及監禁14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發言人提醒,任何人士行使經改動後的旅行證件作出入境用途,不但影響其順利出入境,亦可能觸犯法律,呼籲任何人應妥善保管其旅行證件,不應以任何形式作隨意改動。
去年11月,香港亦曾有人製作有「香港」字眼、李小龍、天星小輪、獅子山等圖案的貼紙,稱可供貼於特區護照上,當時入境處已明言上述行為屬違法。
台灣有人製作的「台灣國」字眼貼紙以遮掩護照上「中華民國」字眼,台灣外交部上周三(24日)表示,自今年1月起已有15名台灣市民前往澳門時,因在護照貼「台灣國」貼紙而遭拒絕入境及遣返,鄭重呼籲,中華民國護照的樣式、內容及特徵都曾循正式管道照會各國政府,請民眾切勿改變護照原狀,以確保其個人及其他人出外旅遊權益。
據台灣傳媒報道,有被拒入境的一名女性,2月持貼有台灣國貼紙護照欲入境澳門參加朋友婚禮,被拒入境及遣返,相隔兩天,該女再乘機前往澳門,護照上雖沒貼貼紙,仍遭到澳門海關拒絕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