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椒叔叔脫非法集結罪 官﹕沒理由幫警後1小時帶頭衝擊
【明報專訊】前年佔領運動期間,網上片段顯示一名男子被警員從後「拍膊頭」,回頭後遭迎面噴胡椒噴霧。影片中其後被稱為「胡椒叔叔」的男子事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早前受審,昨獲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裁決時指出,片段中完全看不到被告參與衝擊,不相信被告先勸阻示威者,1小時後卻帶頭衝擊。「胡椒叔叔」稱,懷疑在警署錄口供時被修改內容,變為他承認其中一項控罪(見另稿)。
「我傻仔我抵罰」 被告﹕縱入罪也甘心
報稱任職的士司機的張逑(57歲)原被控非法集結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產兩罪。張昨庭外稱,當日到佔領現場不是參與政治,自己無黨無派,「兩邊我都唔係」,只是「去睇咋嘛」。張一步出法庭即拿出一罐啤酒飲下,他說,即使被判有罪也會甘心,因為自己的確引起警方和群眾間的衝突,稱「我傻仔,我抵罰」。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錄影片段顯示張是在示威者衝擊後才走出來,背對警察,叫群眾「唔好咁做」;雖然不知道「唔好咁做」是什麼意思,但綜觀片段,相信張是叫群眾不要衝擊,多於建議群眾用其他方法衝擊。
官荂u諗清楚」令集會更和平抑更亂
裁判官又稱,另一錄影片段對張相當不利,顯示張上前扶鐵馬,需要其他人拉開,可見當時張已失控。但裁判官認為,若把兩段錄影一同觀看,張沒理由在幫助警察之後1個小時便帶頭衝擊,認為控方未能證明張引起社會混亂,裁定非法集結罪不成立。不過,裁判官指出,張高估自己能力「幫唔到忙」,又稱張若被打,「咁警察救唔救你好呢?如果救,警察會唔會都畀人打?」裁判官要張「諗清楚」其行為會令集會更和平抑或更混亂。
珧]產罪亦不成立
至於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產罪,張當日被發現袋中有苳M及8個口罩。張在警誡下表示: 「我點講你都拉我,我講你知,苳M係用陓K馬黚螫a,口罩係用謙B面。」裁判官認為,案件主要依賴張的招認, 但警員沒合理解釋為何在記事本上記錄張的招認後沒讓張加簽。裁判官質疑,當時環境混亂,警員是否一字一句清楚聽到張說什麼,故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TCC48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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