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根據控方案情,女被告歐培蘭與助手司徒譽華相識多年,司徒一直協助歐經營涉案麻將檔。據了解,廉署於2013年1月及6月兩度收到司徒的舉報,廉署遂展開調查。同年7月25日下午5時許,兩名廉署人員發現歐與男被告賴永傑相約在荃灣眾安街的銀龍茶餐廳見面,並目睹歐將一疊包括500元紙幣的現鈔,在^底下交予賴,賴隨即把錢放進腰包,過程儼如電視劇情節。 控方案情續稱,歐多年前認識一名叫林耀明的男子。林於2013年2月開涉案麻將檔,邀請歐替他經營,所得的酬勞用作償還歐當時男友的欠債。 女被告經營賭檔為男友還債 該麻將檔設有3部機動麻將機,並向每場麻將的贏家收取10元佣金,每4圈麻將的佣金上限為80元,每日收入約300至1000元不等。據了解,林早前已在裁判法院承認串謀營辦賭場罪,被判罰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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