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稱赴澳船獲允超速 機管局涉擅放寬環評條款
【明報專訊】為減低對中華白海豚滋擾,機管局去年12月28日起,根據環境許可證條款,規定所有海天客運碼頭來往澳門及珠海高速船改道及限速,惟該措施實施至今1個多月,已惹來業界強烈反彈。本報獲得香港海員工會的信,指機管局代表於2月2日與業界的會議上,表示若船長以安全為由超速,機管局不會發出警告,並會考慮讓高速船使用舊有航道。香港海豚保育學會會長洪家耀稱,改道及限速是減少對白海豚滋擾重要措施之一,若海員工會說法屬實,機管局等於擅自放寬及違反環評條款。
洪家耀﹕限速措施護白海豚
機管局回覆本報查詢時,無正面回應是否應業界要求酌情處理超速情G。發言人說機管局已與船公司及海員工會等開會,聽取意見,了解業界要求在特殊情G及安全航行考慮下,使用沙洲南航道的建議,該局會研究是否可行。
未正面回應船速 稱設儀器追蹤
機管局稱,所有海天客運碼頭高速船均配備「自動識別系統轉發器」,追蹤船路線及船速,當監察到船偏離航道或平均速度逾15浬,機管局會通知高速船營運商跟進,若無合理解釋,機管局可向營運商發出書面警告及暫停相關渡輪班次。
環保署表示,根據環評條例,除非因緊急和為公憐w全情G下,環境許可證持有人必須依照條款進行工程。發言人稱機管局必須執行所有建議包括15浬速度限制,若日後機管局要更改計劃中任何建議,必須重新提交環諮會及環保署審批。
根據海員工會2月4日發給會員的信,內容指海事處、機管局及業界等於2月2日開會,工會在會上指出航行安全是最重要,又指國際慣例船長基於環境和安全決定航速,批評機管局不應毫無彈性,「速度快一點和出界一點也要警告」。
視野差倡用舊航道 局方﹕會研究
工會引述機管局代表會上稱,若出於安全考慮,超速可酌情處理,若非經常超速,甚至不會採取行動;又表示會考慮業界要求,在視野嚴重不良時容許船使用沙洲南航道(見圖)。工聯會立法會議員兼海員工會副主席黃國健說,快速船如船速太慢,船身不能上升及在水面滑行,遇到風浪船身會大幅擺動,在繁忙航道上反而可能引致安全問題。但他以當日沒出席會議為由,未能證實機管局是否答應酌情處理;海員工會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洪家耀則指機管局此舉等於擅自放寬及違反環評條款,促請機管局若有任何改變應重新提交環諮會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