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殺人最長冤案 陳滿無罪獲釋
【明報專訊】1992年海南發生殺人焚屍案,四川綿竹男子陳滿被判死緩。陳滿堅稱蒙冤,申訴至今23年,昨日上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海南省美蘭監獄對陳滿故意殺人、放火再審案作出再審判決,撤銷原審裁判,宣告陳滿無罪釋放。法官宣讀完判決書,向陳漢鞠了一躬表示道歉,指他可以申請國家賠償。陳滿與前來接他回家的兄長和大嫂相擁而泣。
陳滿成為內地坐最長冤獄的釋囚,他涉及1992年12月25日晚上,海南海口的一宗殺人縱火案。當晚,海口市振東區上坡下村一處住宅起火,消防員滅火時發現一具屍體。警方勘查發現,廚房煤氣罐被人搬至臥室門口點燃,死者身受多處鈍器傷害、頸動脈被割斷,遺體也被嚴重燒焦。受害人是四川省廣元市輕化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職工鍾作寬。
警方稱,屍體口袋裏有陳滿的工作證,而陳曾經是案發地點的租客。辦案人員稱,經調查發現,陳滿與死者鍾作寬曾住在一起,後因經濟糾紛搬走,遂將陳滿列為這宗殺人焚屍案的重要嫌疑人。1992年12月27日夜,陳滿被海口市公安人員帶走,後以殺人放火嫌疑被海口市公安局收審。
1994年11月9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殺人放火罪一審判處陳滿死刑,緩刑2年執行。海口市人民檢察院以原判量刑過輕為由,向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1999年4月15日,海南高院二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陳滿堅持喊冤,稱沒有犯案時間。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裁判生效後,原審被告人陳滿不服,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立案再審,就陳滿口供和現場勘查、屍體檢驗和物證檢驗等證據,存在一些疑點,委託相關技術部門進行技術分析。去年2月,最高檢罕見向最高法提出抗訴,去年12月29日,浙江省高院再審案件,檢察院及律師力證陳滿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