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水務條例》過時 建築師學會倡檢視
【明報專訊】鉛水聆訊展開約3個月,水務署長林天星預料下周作供。本報獲悉,香港建築師學會向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提交報告,指目前未有法定要求水喉分判商及工人註冊,做法未能與機電、冷氣等其他工程看齊,建議設計、安裝、監督的層面系統化,涉及的屋宇裝備工程師、分判商及水喉工人均須註冊。建築師學會本地事務部主席何文堯認為,《水務設施條例》茩姜`約用水、追交水費等概念,卻少提水質問題,內容過時,有必要重新檢視。
明報記者 岑詠欣
水務署回覆指出,已因應鉛水事件推出多項措施,包括加強規管內部供水系統的物料和裝置、改善驗水機制、擴大驗水的監測要求和範圍等,亦會研究修訂《水務設施條例》及其規例。
質疑水務工程監督定位模糊
建築師學會的報告質疑,水務工程的監督和施工定位模糊,指機電、冷氣、消防等工程的分判商須經註冊,負責機電、升降機安裝的工人更須獲註冊,惟水務工程分判商及工人毋須註冊,反映監控制度明顯不足,建議政府完善制度,上至監督的屋宇裝備工程師,下至分判商及工人均須註冊。
學會的本地事務部主席何文堯表示,制度不足是由於相關條例過時,忽略水質問題所致,認為政府有必要檢視條例,「條例仍茩姜`約用水、追交水費、甚至如何用食水作消防救火用途」。他相信,若全線負責水務工程的人員均須註冊,不單要履行合約責任,更有法律責任在身,表示可令施工更有系統。
報告交鉛水調查委員會
何文堯指出,有關報告已向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提交,若委員會認為有需要,建築師學會願作供。
另外,目前當新建樓宇工程須申請建造、安裝、改裝或拆除內部供水系統時,須由工程中的認可人士(AP)簽署水務表格WWO46。學會同時向水務署發信,關注署方檢視改善措施的專責小組,未邀請AP加入作持份者。水務署回應,該專責小組有邀請AP的學會代表加入,即將成立的技術委員會,亦會邀請AP代表參與,商議新水管材料及技術的發展,加強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