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菲沙河谷區域局(Fraser Valley Regional District,FVRD)對飼養「具攻擊性或危險」犬隻的狗主新增要求,除需按現有附例領有牌照外,現另需呈交狗隻的照片;此舉為進一步保障執法人員的安全。 FVRD負責為阿博斯福(Abbotsford)、智利域(Chilliwack)、米遜(Mission)、肯特(District of Kent)和夏里遜溫泉(Village of Harrison Hot Springs)管理狗牌,並一向儲存具攻擊性或危險狗隻的數據庫,而本月生效的新增附例,要求凡飼養列為具攻擊性或危險狗隻的狗主,要向當局提交一幅狗隻的照片。 狗主需要在狗隻被列為危險性後7個工作天內呈交。 FVRD傳訊部經理金尼曼(Jennifer Kinneman)稱:「主要理由是職員的安全。當動物管理員被召往處理狗隻時,若有紀錄顯示某地址或地區有具攻擊性或危險狗隻時,照片有助管理員辨別。」 在現有的規例下,被列為「具攻擊性」並非按狗隻的品種,而是按其行為而定;例如牠曾攻擊、咬或傷害人或動物,曾侵略性追逐人、車或寵物,以及被動物管理員或法庭定為具攻擊性或具危險性。 FVRD內的城市對狗牌收費各有不同,一般由15元至28元起,被列為具攻擊性或危險的狗牌則為200元。 區域局昨晚亦討論,對上述以外的菲沙河谷城市實施同類修訂,這些城市有制定管制具攻擊性狗隻的附例,但沒有同類的牌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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