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審失德醫花10年 家屬批浪費時間
【明報專訊】骨科醫生楊樂賢和兒科醫生高楊揚於2005年診斷一名有學習障礙的少年X重金屬中毒,並以另類療法治療,兩人分別被控4項及2項專業失德罪。醫委會早前裁定楊樂賢4項控罪不成立,高楊揚則2項專業失德罪成,昨被判以刊憲譴責,其兒科醫生資格將交由醫委會轄下的教育及評審委員會審議。X的母親於庭後表示,事發至今已歷時10年,聆訊是浪費時間。
辯方律師求情時稱,高是首次接受醫委會調查,事發至今已達10年,被告一直承受很大壓力,又強調X在療情後沒有受到任何傷害。辯方其後呈上多封高的同事及病人所寫的求情信,形容她對病人極為照顧。
錯判重金屬中毒 醫委:只驗髮不恰當
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強調,排毒療程具危險性,兒科指引已列明要先做頭髮、血液和小便檢測,確認後才可做排毒療程。而高僅憑頭髮檢測判斷病人重金屬中毒,做法並不恰當,但考慮X在治療後沒有出現後遺症和副作用,故有此判決。
根據案情,2005年就讀中學的少年X被指難教,其母親認為兒子病徵與重金屬中毒相似,搜尋資料後發現楊是香港有毒金屬醫學會會員,遂向楊求醫。楊以X的頭髮檢驗重金屬水平,並為他做磁場療法,再將X轉介高楊揚。
高其後診斷X重金屬中毒,建議做為期一年的排毒療法及視覺治療,收取診金7000元,X的母親對楊和高的診治存疑,向消委會投訴不果,2006年轉向醫委會投訴。醫委會審訊後,認為高只靠驗頭髮及臨牀病徵診斷,醫術未達標準,裁定其控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