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父子身懷30萬元被綁架案 事主代友領巨款獲批文回報
【明報專訊】列治文華裔父子綁架案續審,男事主親自出庭作供講述事發經過時,指有人在停車場截停他的汽車,並自稱是警察及拿出手槍。事主表示,當日所拿的30萬元現鈔,是代朋友保管並準備在當天交還。
卑詩最高法院昨日續審2013年8月在列治文發生的綁架案,控方首度傳召被綁架的華裔男事主出庭,他以廣東話作供,並由法庭安排傳譯。受法庭禁令所限,傳媒只能以B.L.代稱事主。
男事主從1994年移民來加,現為本國公民,與妻子已經分居,兩人育有一子,其子現時七歲,亦是案中被綁架者之一。他表示自己日常的語言以廣東話為主,在初抵埗時讀過三個月英文課程,只懂得基本英語。
他說,在2013年8月11日,他準備了30萬元現鈔,打算將現金歸還給一名陳姓朋友。「陳先生是我的朋友,我們之前在餐廳吃飯時認識。他不常居於本地,所以時不時會託我在這邊替他在匯款公司提取現金。」
代領匯款每次2萬至10萬元
男事主稱,他為陳先生領取的匯款,都是對方從中國匯入,金額時多時少,由二萬元至十萬元不等。他說,陳先生每年只會來溫三次,每次都會在事前請他分次到匯款公司代為領取現金,每次收集的總數約為30萬元,而他在收集所有款項後會代為保管,待陳先生抵加後親自交還對方。
男事主表示,他沒有收取陳先生任何代領費用,因為陳先生在中國內地,為他取得一些生意上的批文,而男事主會將這些批文轉售給其他公司並賺取佣金,並成為主要的收入來源。
男事主稱:「陳先生在內地做官,所以有辦法拿到批文。我不知道他怎樣拿到。」不過他承認,近年已經愈來愈難取得批文。他在庭上解釋:「因為近年中國有反貪腐運動,最近一年已很難取得批文。」
男事主說,事發當日陳先生聯絡他會到列治文吃飯,順道拿取款項。他於是將30萬現鈔放入一個黑色環保袋,在下午2時左右,打算帶兒子外出吃午餐時,再等候陳先生的來電。
男事主與兒子到達住所停車場後,將其白色平治SUV的車尾廂打開,並將環保袋放入,突然看到最少三名男子衝出並用英文喝停他。男事主說:「他們說是警察,叫我不要動,然後將我按低,其中一名瘦削白人拿出手槍,要我趴下,同時用手扣從後將我雙手鎖緊。我兒子則在我身後不停哭。」他當時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男事主表示,三人搶去他的LV斜揹袋及一條白金頸鍊,並要他說出住所號碼及拿走了門匙,而他與兒子則被推上車。他一度蹲在後座乘客位的車廂地板上,後來才坐上乘客位。
他說,白人男子駕駛其車駛出停車場,在路邊接載另一位頭戴漁夫帽的男子上車,並轉由對方駕駛,白人男子則改坐司機旁。
男事主曾在車上跟白人男子說,請他找兒子的母親,希望他們先放兒子,但對方沒有理會。他只好叫兒子不要哭,並安撫他:「很快沒事。」
當汽車駛離停車場數百米後,男事主隨即看到多部警車。一名亞裔警員上前截查,男事主立即向警員以廣東話及英語表示被綁架,並指對方有槍。聆訊今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