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芳鄰卡」早在2003年起,已供本國永久居民申請,但有不少合乎申請資格的居民都表示,不知道可以申請該卡,甚至以為該卡是公民專享的權利。 持有本國永久居民身分但尚未入籍的宋太表示,丈夫是本國公民,並在數年前已領有「芳鄰卡」,但因為她一直都不知道永久居民亦有機會合資格申請,所以沒有申請。她說:「我很多朋友都是移民來,有些已經住了一段時間,但大家都不知道能申請。」 宋太表示,每次與丈夫或朋友開車到美國,都只能用普通線,因為專用快線需要全車的人也有「芳鄰卡」才可以使用。 宋太說,雖然不常到美國,不過她知道原來自己亦合資格申請時,都打算盡快申請,方便下次過境時使用。她說:「以50元5年的申請費用來說,每年才10元,但可縮短過關時的等候時間,也十分划算。」 而剛完成申請及面試的錢小姐則說,她本人是本國公民、兒子亦是公民,但因為丈夫只持有永久居民身分,以為不能申請,所以她與兒子都沒有申請「芳鄰卡」。她說:「我們通常一家人一起出門,丈夫沒有只有我和兒子有也沒用,打算等丈夫入籍後才申請,不過現在知道原來可以申請,我們也會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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