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年佔領運動期間,市場項目經理被指於10月3日在寓所攻擊警務處網站,經審訊後他洗脫刑事損壞及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的交替控罪。裁判官裁決時指出,警員於凌晨時分到郭家中調查,當時郭仍在睡夢當中,精神狀態未必適合接受查問,加上警方沒及時告知他聘請律師等法律權利,認為有關做法對郭不公。 屋內另有人 未證誰攻擊 裁判官水佳麗昨亦裁定郭玉衡(26歲)並非自願招供,故拒絕將載有郭招認供辭的警員記事簿當作呈堂證供。裁判官又稱,雖然網絡攻擊由郭家中的電腦發動,但由於其家中尚有一名同居女友,故控方未能證明何人攻擊網站,案件存有合理疑點,遂裁定郭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TMCC20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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