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5名原露宿於油麻地澄平街的人,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稱去年7月31日食環署在未有事先通知下,驅趕及將他們的個人物品視為垃圾般清理,要求律政司賠償4000元至1.7萬元不等。 索償4000至1.7萬元 小額錢債審裁處昨處理其中11人的申請,律政司一方稱由於有關行動為聯合行動,涉及跨部門,需就法律責任及賠償金額等問題索取指示。案件押後至3月2日再訊。 小額錢債審裁處昨日開庭處理其中11名原露宿於油麻地澄平街的人的申索,其中4人在缺席聆訊下被剔除申請。協助他們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說,食環署於事發當日,在沒有事先知會及解釋相關法例根據下清場,其後警務人員更阻止眾申索人接近他們的個人物品,任由食環署人員將眾申索人的物品視作垃圾般拋棄。 【案件編號: SCTC046167-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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