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萬富婆」非法集資囚終身
【明報專訊】廈門一億萬富婆昨日因集資詐騙、抽逃出資被判無期徒刑,與其合謀的一名香港地產經紀,被她包裝成「香港遠東集團的董事與股東」,也因集資詐騙罪獲刑5年。
5年籌集數十億人民幣
福州新聞網報道,李寶華(圖)犯集資詐騙罪、抽逃資金罪,數罪並罰,被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終身監禁。她2006年至2011年間向多人集資累計數十億元(人民幣,下同),除去已歸還部分,仍給被害人造成4億餘元的經濟損失,抽逃企業資金數額也達9000萬。
報道稱,李寶華2006年初開始以支付高額利息的方式,用投資、合作、資金周轉等名義向多人借款,已屬非法集資。她提供的月息最低2%,最高可達24%, 在豐厚利潤的誘惑下,資金源源不斷流入。李寶華2007年4月投資設立了廈門東方明大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直至2011年年底捲款失蹤前,她開設了多家公司,生活奢華。
僱港地產經紀扮董事
為了吸收更多資金,2008年春節後,她還僱用一個名為凌如發的香港地產經紀,月薪2萬,讓其冒充明大集團的董事,並稱他是香港遠東集團的董事與股東,與明大集團合作開發多個項目,其中一個是「丹麥油田開發」,騙得不少人往「油田」投資。李寶華逃跑後隱姓埋名,化名「李藝雯」低調生活。她於2012年7月5日被上海警方拘捕。報道還指,李寶華曾有詐騙案底,在廣東被勞教兩年,2006年才重回廈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