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暗訪跟蹤為新聞界其中一種常用採訪手法,以監察公眾人物言行是否合乎公眾利益。其中前特首曾蔭權於2012年2月被報章連續多星期跟蹤,揭發他與商界知名人士到澳門出席賭場春茗、乘坐私人飛機及遊艇外遊,租住商人黃楚標的深圳單位作退休及獲富商送禮等事件,最後被廉署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記協前主席指官員言行須受公撩妏 記協前主席麥燕庭指出,官員須向公眾問責,其言行受公眾監察,「公眾都會想知,當吳克儉大力推銷某爣虼|政策時,他仔女又讀咩」。她批評吳克儉今次報警做法,「曾蔭權明知被跟蹤多時,上庭前太太亦有在聲明中明言受困擾,商界亦多人面對追訪,卻從來沒報警」,並指警方在記者出示記者證及身分證明下,仍要帶記者返警署,理據牽強,指今次事件旨在限制採訪自由。 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亦指出,「可能吳克儉以為自己係戴安娜王妃,見到有人跟蹤就一定會出事,但若現場無武器等證據,(警方)帶走記者明顯係濫權」。 前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表示,一般局長因社會關注及政策議題被追訪,並不出奇。他又稱,幾年前政府就纏擾法諮詢引起爭議,雖然訂立纏擾法被擱置,但當時政府最終同意不會用纏擾法來對付狗仔隊,質疑政府現時做法違反當時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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