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北京市高級法院昨發布消息,稱11日分別作出裁決,認定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妻子薄谷開來、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在死緩二年期間,沒有故意犯罪,符合減刑條件,將二人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刑罰減為無期徒刑,原先判處的附加刑不變。 此外,北京第二中級法院昨日亦發布公告,前中國首富、國美電器創始人黃光裕被建議減刑一年。律師分析,這只是法院方面的法定程序,與昨天內地著名律師浦志強案開庭應無直接關係,應不是為了轉移輿論視線。 律師:法定程序 與浦案無關 北京高院公告指,因故意殺人罪判處死緩的薄谷開來服刑的燕城監獄認為,她能夠遵守監規紀律,按照《監獄服刑人員行為規範》要求自己;參加思想、文化、技術學習,成績合格;在勞動中,服從分配,按時完成勞動任務。因受賄、濫用職權被判死緩的劉志軍,其服刑的秦城監獄指,劉沒故意犯罪,能夠主動認罪服法,自覺接受教育改造,其撰寫的警示價值文章《我對所犯罪行的反思與剖析》被監獄評為二等獎。 黃光裕積極改造 建議減刑1年 此外,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在公示稱,黃光裕因獲得兩次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稱號,建議將其刑期減去1年。 2010年,黃因非法經營、內幕交易、行賄被判囚14年。 內地知名律師劉曉原對本報分析,這些減刑消息是法院系統的程序性公告,應與昨日開庭的浦志強案沒有聯繫,「如果是為了轉移輿論,浦志強案開庭可以安排在周五甚至聖誕節期間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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