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混廚餘 清運業者遭罰
7至10月共53宗違例

[2015.12.08] 發表
新例全面實施後,大溫各住戶及商戶都需將廚餘及有機廢物分類。有柏文住戶仍然將普通膠袋棄置於有機廢物箱中(小圖)。(鄭綺霞攝)

【明報專訊】溫哥華都會局(Metro Vancouver)今年7月起,正式全面實行廚餘回收,住戶及商戶必須將有機廢物分開棄置。都會局指,條例正式實施至今約半年,情況令人滿意。數字顯示,在7月至10月期間,共有53宗違例罰款個案。溫市及列市市府則表示,截至現時暫未有向違例的居民或商戶發出告票。(見另稿)

溫哥華都會局於今年1月,設立為期6個月的教育期,讓居民適應強制廚餘分類,至7月正式實施。

溫哥華都會局表示,現時處理垃圾的工人會檢視每車垃圾,以確定有否違例物品,包括可回收物品、有機廢物及有害物質等。

都會局指,如發現有違規,即可見的違例物品超過總量的25%,則會向該車垃圾額外收取50%附加費用,以大的垃圾車為例,這筆附加費用約為數百元。

而該25%的限制,將會在2016年降低至15%;到2017年更會進一步降低至5%。

根據溫哥華都會局的數字,在7月至10月期間,共有53宗因為在垃圾中混有過多有機廢物而被罰款的個案,這些費用都是向傾倒垃圾的營運者收取。

而都會局固體廢物服務部門亦曾向「零垃圾委員會」(Zero Waste Committee)在提交一份調查報告,指今年7月條例正式實施時,全月共錄得27宗罰款紀錄。當中的一項電話調查顯示,8成受訪的商戶及多戶房屋的住戶都知道強制廚餘分類的新例。

溫哥華都會局發言人瓦盧(Greg Valou)表示,基於檢查的方式及性質,當局很難說各車垃圾的來源,不過從事食品製造業、零售業或服務業(包括餐廳、酒店、超級市場等)的商戶,一般都會製造較多的廚餘。

溫哥華都會局認為,新例實行至今,整體情況令人滿意,市民大多遵守新例將有機廢物分類,未來亦會繼續向市民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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