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據《自由時報》報道,已婚陳姓女子因工作結識王姓男子,2人關係曖昧,今年6月間,陳女帶5歲女兒與王男至摩鐵「談生意」,陳女的丈夫得知後,奔至摩鐵抓姦,發現2人身穿T恤,下半身卻僅剩內褲,但找不到用過的保險套,將衛生紙送驗並未驗出精液反應,陳女則聲稱「我怎麼可能在女兒面前做這種事?」台北地檢署認為罪證不足,昨將2人不起訴。 檢察官庭訊時,陳、王皆否認通姦,陳女聲稱因丈夫家暴,怕5歲女兒遭受池魚之殃,才帶女兒到摩鐵「談生意」,檢察官詢問女兒當時情況,發現女兒所言疑遭父親誘導,不採信女兒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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