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人帶翻譯讀課程 學費雙倍 機構指佔座位須收費 涉歧視平機會跟進
【明報專訊】聾人向上流動甚艱難,有聾人為增加就業機會,計劃考取平安卡,以取得資格出入地盤做高空油漆工人,打算帶同手語翻譯員報讀坊間平安卡課程,但被要求收取多一人學費。《殘疾歧視條例》訂明,如因殘疾人士 需要傳譯員而獲較差待遇,可構成殘疾歧視,平機會正就此跟進。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評該機構做法離譜,認為在條例下機構應主動安排手語翻譯員予聾人,「非但無提供,自費帶手語翻譯都要收多份錢」。
明報記者 陳顥之
聾人談先生是一家三口經濟支柱,打兩份散工養家。他曾任油漆及裝修散工,最近得悉有公司願聘聾人做高空油漆工作,薪水較一般油漆工程高一倍,但要持有可於地盤工作的平安卡。談先生今年9月底欲報讀香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的課程,查問可否帶手語翻譯員上課,獲悉須多付一人學費。
獲協助 另機構准免費帶翻譯
該課程學費180元,只需上課一天9小時,通過筆試即可獲發平安卡。談先生能勉強讀唇,但要手語翻譯員才可準確理解課程,他不滿要多收一人學費,認為歧視聾人需要,「翻譯員只坐在我對面,不覺得會佔用太多空間」。協助聾人組織「龍耳」其後協助他向香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投訴,但一直沒回音。至10月底,他終報讀另一機構的課程,並獲准免費帶同翻譯,並成功考獲平安卡。
「龍耳」就業支援主任盤浩雯指出,致電其他機構曾鬧笑話,有職員問手語翻譯是否一部機器,「會問係咪錄完後返去聽,但聾人是失聰的」,談先生指這情G「笑死人」,反映不少人對聾人權益認知不足。
平機會指出,《殘疾歧視條例》訂明,如因殘疾人士要使用輔助器材,或要由助理人員,如傳譯員、閱讀者或照料者陪同而給予該殘疾人士較差的待遇,可構成殘疾歧視。教育機構為殘疾學生提供遷就時有不合情理的困難,則未必構成殘疾歧視。平機會已跟進及調查談先生的個案,但個案是否涉歧視要視乎情況。
香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回覆稱,課程入座人數有限,翻譯員需佔座位,故須收費,如翻譯員不是全程陪伴翻譯,只於考試時作翻譯則不收費,但該公司又指聽障人士須由翻譯員全程翻譯才能理解全部課程內容,避免日後於地盤可能遇危險。
私營機構辦平安卡課程由勞工處審批,該處回應,批核條件涵蓋課程管理和設計、導師、訓練場地設備及考試等,無要求須向有需要學員提供手語翻譯,而課程學費及其他相關收費純屬商業行為,不在規管範圍。
張超雄認為,政府有責任及權力要求機構遵守《殘疾歧視條例》,而非「助紂為虐」,「無理由等到平機會收到投訴先做洁v。